摘要
<正>一、案例简介2020年11月11日,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保险公司)为案涉车辆(混凝土搅拌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期间自2020年11月12日00时起至2021年11月11日24时止。保单的特别约定部分载明:“本保单仅承担被保险人(货物运输企业)的营业货车、自卸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危险品运输车等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的车辆在从事道路运输许可证规定范围内的营业活动时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本保单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承担被保险人所能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