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刘军,1971年10月出生,1995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刑侦支队五大队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七次受到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因生前工作业绩突出,去世后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追授其为"静海区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2018年3月,他被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