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7年10月,李先生与刘先生签订借款合同,借入100万元,期限一年。同时,两人以李先生一套市价120万元的房产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如果李先生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刘先生可以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2018年2月,为进一步筹措资金,李先生将该套房产以140万元的价格售与王先生,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10月,李先生到期无力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