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型企业是药物创新的一个重要来源,尤其是在孤儿药或满足未满足的医疗需求的药物方面。欧盟药品管理局(EMA)依据法规(No 2049/2005/EC)设立中小型企业办公室,满足中小型企业的独特需求,以促进其对人用药物的创新与研发。欧盟药品管理局向其认定的中小型企业提供行政、监管和财务支持,具体包括监管协助与简报会议,科学建议和方案协助,费用减免和延期等。本文对这些支持政策及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为我国医药SMEs的政策支持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 单位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