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邢台市顺德路隋代邢窑遗址出土了5件黑釉高足尖顶桃形器。由于此前未见此类器物出土,亦缺乏相关文献记载,引起学界广泛讨论。文章结合现存古建筑、相关出土遗物和文献资料,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认为,高足尖顶桃形器既可以用作小型建筑和"建筑式"明器的脊饰,也可以作为筒瓦之上的瓦钉帽,即《营造法式》中记载的滴当火珠使用。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