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业态经济的快速发展引发了就业形式的巨大变化,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数量急剧增加。我国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越来越难以匹配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实际需要,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未能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覆盖。基于CLDS数据库的实证研究表明,制度因素和职业因素是造成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漏保"的两大主要原因。研究认为,应尽快打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对传统劳动关系的依附,适时调整社会保险制度对就业模式变迁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