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作为传统的儒教国家,男尊女卑思想根深蒂固。2005年开始,新修订的法律逐步重视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赋予女性各种法律权利。为了体现宪法的男女平等原则,新法将男女订婚年龄与结婚年龄进行了统一;为避免草率离婚,新法规定了离婚熟虑期间;为改善离婚家庭子女养育问题,新法规定在协议离婚时,必须签订养育子女抚养条款,强化了离婚双方的义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韩国对于女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