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医疗纠纷问题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我国医疗纠纷治理政策的发展过程主要分为4个阶段,总体呈现从"失衡"到"平衡"的特点,初步实现了行政权与行政相对方权利总体平衡,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和谐稳定。以平衡理论为视角,通过分析相关政策发展过程可以发现,我国医疗纠纷治理在政策制定方面逐步实现参与型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更重视行政方与行政相对方多方激励,初步实现了行政权与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总体平衡,以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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