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风险因子理论,农业上市公司的舞弊动因可列示如下:潜在舞弊机会包括控制环境不健全、控制活动不完备、监督机制缺位等。影响舞弊被发现的概率的客观原因包括生物资产难以盘点、对个体户函证困难、现金交易真实性难以确定等,主观原因包括舞弊识别方法落后、审计者胜任能力不强、监管缺位等。处罚性质程度的特征包括方式单一、力度较弱、标准不一。企业舞弊动机包括满足资本市场要求、应对风险、寻求合作等。影响道德水平的因素包括知识水平、法制意识、外部影响。农业企业舞弊手法包括虚增资产、虚构收入等。为此,应关注企业治理和内控,结合经营特点改良审计方法;监管方应对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加大处罚的力度,并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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