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构成主体,也是党章党规明确的党内生活、党建实践和社会治理的行为主体,主体性是党支部实现功能、发挥作用的关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党支部建设思想是党支部主体性的理论基础,党的百年征程孕育和发展了党支部主体性,伟大建党精神赋予了党支部基层能动主体的科学内涵。为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党支部在新的“赶考”之路上需要进一步将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基层,增强在党员、群众以及基层治理中的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