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在对农林剩余物及其他类别中综合利用资源和综合利用产品范围进一步扩大的基础上,将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生物炭、活性炭、栲胶、糠醛、箱板纸等综合利用产品退税比例由70%提高到90%,将生物质破碎料、生物天然气、热解燃气和生物油首次纳入综合利用退税产品目录,退税比例100%,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申请退税企业的规范经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