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承认规则”是哈特法律理论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可以说是哈特所描述的法律的基石.“承认规则”包含了规则和事实两个面向,但其本质是实践,由此,“承认规则”便具有了开放性,且不存在效力问题.哈特不承认德沃金的批评,认为“承认规则”同样可以识别原则,同时又划清了“承认规则”和凯尔森“基础规范”之间的界限.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