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表演的一般定义,指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直接或者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本文所说的“表演或表现活动”是音乐教学中所需使用的一种手段或者一种途径,与一般定义的表演有着交点,但又不完全吻合。最终目的是达到音乐教学的目标,既能完成审美体验的培养,又不脱离音乐本体的一种方式。笔者以自己的视角,浅谈一些探索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