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政办函〔2023〕6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9月1日杭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为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 44号,以下简称省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