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后评估是整个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建立和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有利于减少制定成本高、实施成本高、监督成本高和社会效益差的“劣法”。杜绝搞形象工程式的无任何实际意义的“观赏性立法”。笔者认为立法后评估应当成为一项重要的立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