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对于动物保护议题的关注点在于动物权利与动物福利,前者主张动物能够作为权利主体享有权利,有独立作为这一个体存在的价值;后者主张人类对动物负有一种间接义务,这一义务建立在同情、关爱等美好道德品质之上。为回应社会中对动物保护的诸多需求,解释立法与实践中对动物地位的修正,探寻一种带有法律意义的动物权利理论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