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使用2005-2015年沪深两市非金融保险类A股上市公司的纵向面板数据集,通过整合代理理论中的利益趋同效应假说与堑壕效应假说,对高管股权激励是否有助于企业创新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适当比例的股权激励是企业推动创新发展的有效机制。具体来说,根据利益趋同效应假说,作为解决代理问题的有效手段,股权激励能够促使高管在进行企业创新决策时考虑长远利益、加大研发投入;但堑壕效应假说认为,股权激励会增强高管抵御外部压力的能力,加剧了代理问题,致使高管在利用企业创新资源时有更大的动机追求个人利益,从而导致企业对研发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不利于提升企业的创新转化率。此外,在高股票流动性的情况下,高管股权激励对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减弱,且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转化率的负向影响也将降低。总体而言,股权激励有助于降低高管的急功近利倾向,激励高管致力于企业长远创新发展。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助于深入理解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以及对创新转化率的作用机理及其边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