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不同阶段,其刑事犯罪发展态势展现了不同特点,国家也针对其变化进行了相应的司法应对。然而,从部分典型多发案例中可以折射出司法能动性不足、社会治理刚性思维、工作人员对于刑事政策把握存在偏差以及网络风险防控缺失等问题。面对上述问题,宏观层面,应当树立全局意识,转变工作模式和工作重点;增强司法能动,突出检察机关职能地位;重视区域经验,发挥案例指导重要作用。微观层面,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不同,适时调整刑事治理的关注重点,对于司法进行精细化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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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