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法实质化思潮影响下,以目的解释为中心的实质解释论和以文义解释为中心的形式解释论之间产生分歧。由于目的解释在理论体系中并不宜作为独立的解释方式而存在,考虑到目的解释与文义解释具有内在契合性,建议将目的解释方法进行理念解构,在以文义解释为中心的解释过程中加入目的价值考量。此种解释方法之革新能在坚持文义解释为中心的基础上有效地释放目的解释的解释能力,并建立起正向的解释逻辑推导过程,为两大阵营矛盾缓和提供可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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