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性就业及抚育幼儿的需求,新时期乡村核心家庭结构实为隐性的主干或联合家庭结构。共同生活场域下,父辈婚姻关系对青年一代婚姻形成及婚姻经营产生深刻影响,单身、闪婚-闪离等成为乡村婚姻中的常态,不利于乡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应依托乡村托育体系的社会化、建构两代人分而不离居住模式以及加强乡村婚姻法制体系的约束力等来解决新时期乡村婚姻代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