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我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作文,就听到老师说"当堂写,当堂交"。六十年过去,中小学作文依旧强调"当堂写,当堂交",甚至还有"当堂教,当堂写,当堂讲评"的公开课,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又是如何做到的,很难想象。中学的小作文给15分钟,要求学生写二三百字,大作文一节课40或45分钟,要求"不少于800字",当堂写好,交给老师批改,仿佛从来如此,便成了规矩,不能动的。老师们有没有想过,学生走出学校后,能否保持这样的能力与习惯?如果没有,当年何以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