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能船舶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产物,有利于船舶实现航行、货物运输、维护保养的自动化、智能化。一方面,能使船舶更加安全、环保、经济和高效;另一方面,智能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其中,责任主体包括岸基操作人员、系统生产商和船舶所有人,归责原则仍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但要根据案情确定最终承担责任的主体。智能船舶仍可依据单方过失、互有过失以及无过失碰撞三种碰撞类型划分责任。通过明确智能船舶和船员的法律地位及责任承担方式,重塑海上保险制度,建立针对智能船舶的司法约束机制,主动适应海上航运业的新形势,建立健全智能船舶碰撞的法律责任制度,保障海上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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