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陕甘宁边区,被百姓称作“马青天”的马锡五,在民主革命时期曾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他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减轻了人民的讼累,受到边区群众欢迎。“马锡五审判方式”成为人民司法工作的一面旗帜,从产生伊始,就受到边区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赞誉,在中国司法制度特别是在民事诉讼中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