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核心提示:2021年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例》从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