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劳动争议仲裁及其相关制度,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低效率、高成本、制度僵化以及缺乏衔接等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改革"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让劳动争议仲裁回归ADR机制本源,加强队伍建设以及构建有衔接的仲裁诉讼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