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上接2022年第1期第45页)2.公共场所案2020年7月,G区某公共场所存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服务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在过去几年内,同类案例在该市经历了从并罚到一罚,再到并罚与一罚共存的窘境,耐人寻味。究其原因,就是对该2违法行为是否应当按牵连择一处断存有争议。本文认为,虽然公共场所无卫生许可证和人员无健康证明有一定类型化特点,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