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利用山西省黄河旅游板块的乡村旅游地的农户调研数据,采用Mincer方程以及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分析了参与乡村旅游对农户的收入影响,研究了不同参与方式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参与乡村旅游的农户较传统种植业的农户而言,存在明显的区别,他们主要通过土地和资金投入,利用乡村旅游整合农户家庭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物质资本。对于参与乡村旅游的形式,土地投入型每增加一个单位的投入,能带动农户的收入增加26.7%;乡村旅游相关企业打工型每增加一个单位的劳动投入,能带动农户的收入增加33.3%;自营型每增加一个单位的资金投入,能带动农户的收入增加40.7%。在现有的参与形式中,自营型农户的增收效果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