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作为我国重点推进建设的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之一,目前尚缺少一部全面规范科技创新活动的综合性法规,科技法规体系亟待完善。文章以上海、广东、深圳三地科技领域的综合性法规为研究对象,对比分析了三地立法基础、框架思路、重点制度设计等方面的经验,从完善科技法规体系、及时优化地方性法规、强化科技创新要素法治保障等方面,归纳了三地科技综合性法规对北京立法的启示。结合北京实际,从建立系统性和动态性科技法规体系、系统构建立法框架、完善基础研究支持制度、强化人才发展、固化科技创新要素保障、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了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综合立法的建议。

  • 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