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在文本分析基础上,通过比对《巴黎协定》生效前后蓝碳国际规则与国家实践,揭示在全球气候治理目标和模式创新,以及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进程深度融合背景下,蓝碳在国际气候治理进程中的重要性和关注度已有显著提升。通过对国家自主贡献(NDCs)相关数据的整理和内容分析,指出在当前国际气候治理中,蓝碳开发主要存在以下不足:(1)蓝碳范围界定不清;(2)对蓝碳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贡献难以作出独立评估;(3)蓝碳减缓承诺信息不明确;(4)蓝碳承诺附加条件凸显了发展中国家在蓝碳发展上的资金和技术不足;(5)蓝碳适应计划可执行性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文章提出后《巴黎协定》时代推动蓝碳发展的建议:(1)国际合作层面应着力推动将海洋纳入全球气候盘点,并发挥非气候国际机制的协同作用;(2)各国国内层面应鼓励NDCs将海洋单列为一个温室气体排放部门,同时灵活运用《巴黎协定》第6条的合作机制,拓展蓝碳开发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