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系之魂是儒家伦理,法律儒家化是其典型特征,法律的儒家化过程正是中华法系的形成过程。法律儒家化经历了八百多年的漫长时间,起于汉代“春秋决狱”,经过魏晋时期的发展,在北朝初具规模,隋唐时期臻于成型。两汉时期,河南在法律儒家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