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其他更成熟的学科不同,人们对法庭科学的本质尚缺乏共识和广泛认可,其目的和基本原则仍然缺失,甚至被歪曲。虽然许多法庭科学先辈都认识到这一点,并将其视为学科发展之关键所在,但这种基础研究却长期受到忽视。《悉尼宣言》试图超越组织、技术和规程的视角,通过研究其基础理论,重新审视法庭科学的本质。它的内容包括法庭科学的定义和七项基本原则,强调了现场痕迹在案件调查中的关键作用。《悉尼宣言》还讨论了法庭科学家工作的关键特征,包括案情、时间不对称性、一系列不确定性、广泛的科学知识、伦理、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推理等。《悉尼宣言》认为这些原则应成为法庭科学执业的基础,并指导其教育和研究方向。最终,这些原则将使法庭科学在整体上更加相关、有效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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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