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处辽河流域中下游,是省重点防洪地区。建国后,市区发生多次洪水,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抗御洪水、减少灾害损失,全市开展了江河治理和防洪工程建设,形成了较完善的防洪工程体系,有效地提高了整体防洪减灾能力。但工程建设不仅难度大、周期长、投资多,因而不可能无限制地提高工程标准。防洪标准总是有限的,而洪水发生的几率是无限的。在发生超标准洪水灾害时,以防汛指挥系统为代表的非工程措施则成为最重要的减灾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