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6月,《高等教育法》颁布20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其开展了执法检查。基于权力机关进行高等教育执法检查功能的理论框架,利用NVivo11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简称为《报告》)文本进行质性分析,得出结论:本次《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的重点是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未能凸显发现并解决执法的制度障碍这一功能。同时,在《报告》中未对如何修订《高等教育法》形成具体的建议,未有效地发挥促进高教法律制度完善的作用。本文旨在拓宽对高等教育执法检查工作理论与实践的认识,进一步探讨高等教育执法检查工作的有效策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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