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执行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但在执行难攻坚战中有必要将执行不能案件剔除出执行难的范畴。引起执行不能形成的原因是多重的:社会层面,诚信缺失、逃避抗拒执行等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难度;司法层面,法院内部管理和执行干警执行规范、司法能力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影响制约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债权人自身风险意识、侥幸心理及主张权利不及时等原因都是引起执行工作无法推进的主要障碍。针对执行不能的现实存在,为了提升执行不能引起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路径设计:赋予申请执行人相当的程序权利,如落实程序公开原则、实施调查令制度;同时要求被执行人的财产申报义务;强化人民法院的财产调查能力;最后对执行不力造成的执行不能,要严格进行监督和惩戒,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得以真正执行到位。通过全方位的设计让执行工作有抓手、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