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问题存在争议的《删除律例内重法折》乃由沈家本而非伍廷芳主导,废除凌迟等酷刑重法是清末先进法律专家们的共识,沈家本起到画龙点睛和临门一脚的关键作用。近代刑法典《大清新刑律》最初并非为立宪而制定,但清末预备立宪对其编纂进程产生重大影响,为此沈家本务实地提出编定古典律例模式的《大清现行刑律》作为过渡的计划,近代刑事立法因此出现了新旧两部刑法典并行编纂的特殊现象。沈家本在古今方面着力于复古,辨析中国法制的汉唐与明清之别,试图恢复古典法意;在中外方面着力于会通,不拘于中外有别的成见,试图以古典中国的情理来融会贯通近代西方的法理。他对近代中国"法理"一词,有创造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