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与税收征管法在公民权益保护方面,相互协同,相互促进。以民商事关系为基础的税收征管规范,需要构筑与民法典诸多基本制度和规则上的统一性,将民法典民商合一立法体例制度优势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将平等权、基本生存权保护、公平竞争权在自然人税收征管中充分彰显,实现与民商法秩序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