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受刑罚惩罚的网络游戏外挂行为中,“网络游戏”应当仅仅是指网络多人实时在线的竞技类(对战类)游戏。网络游戏外挂的刑法治理“七寸”是绕开或者突破游戏开发者、运营者对客户端与服务器之间的通信流程所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进而获取、分析数据的行为。以此为据,网络游戏外挂行为侵害、威胁的法益是《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的技术保护措施。当制作外挂的行为与使用外挂的行为主体同一时,制造外挂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使用外挂的行为不可罚。当两个行为的主体不同时,销售行为人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使用外挂替人代练升级的行为人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