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房屋继受人过户登记请求权与债权人金钱债权请求权实现产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哪种权利,无法从现有民法理论中为其寻求理论支撑。其实质是执行行为的介入导致实体权利实现出现冲突,本质上是法律对冲突利益如何平衡的一种选择。应从债权成立的先后、物权实现的接近性、继受人生存权的保护、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以及债权实现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考量,解决利益平衡的正当性基础,创设执行过程中权利冲突解决的特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