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分案申请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克服单一性的缺陷。目前关于分案申请制度的研究多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代理人申请人如何利用分案申请制度从中受益,另一方面是审查员从审查实践角度如何规制越来越多的非正常分案申请。但其不足仍需指出,代理人在一味为申请人寻求利益的同时,有些分案申请没有起到促进创新、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反而导致审查周期延长,使权利一直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或者导致大量交叉重叠的专利,提高了转让实施的成本。应当从审查实践的角度重视审查指南中对于分案申请内容的限制,加强对其判断标准的研究,在未来研究中,应强化理论基础结合审查实践,明确比较对象,为专利分案申请制度的探索提供理论支撑,避免分案申请制度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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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华南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