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府厅发[2017]98号2017年11月22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我省人才引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放宽我省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条件。为此,现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12号)的内容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在当地就(创)业或投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当地就业或创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