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TYBG-2021-1003并民发〔2021〕37号机关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并法治执〔2021〕1号),结合我局执法权责实际情况,现将《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标准》印发你们,《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标准》包括《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和《行政检查裁量权适用标准》两部分,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