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保护涉及多方主体利益。我国商标权刑法保护制度存在保护范围过窄、罪刑不均衡、国际化不足、未能与商标权民事侵权制度相衔接等问题,亟待理论和立法上的回应。商标权刑法保护应以利益平衡原则为指引,在立法和司法层面更好地协调私人利益与市场经济秩序等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为进一步加强商标权刑法保护,我国应积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和相关国际公约,以利益平衡原则为基础,以立法权衡为起点,在制度构建上拓展商标权犯罪的适用范围,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实现刑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