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廷出于打击私盐、监管盐场官吏、整顿盐法的现实需要而设立盐法道。盐法道始现于成化时期,至嘉靖年间遍设于各省。明代的盐法道略有四类,职权亦不尽相同。各地盐法道虽因缺乏管理体系的支持、因循贪墨、职任不专等原因而导致效能未必尽善,但盐法道仍是由中央管盐到地方督抚管盐转变的关键职设,并为清廷继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