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确立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论文主要描述了团体标准的自愿性、市场性、适应性3个主要特征,提出了当前团体标准发展存在的标准化意识、人才、程序、实施4个问题,思考借助标准化机构的专业力量,提升和规范团体标准制定与管理,希望借此促进团体标准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