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胡吉宣先生的《玉篇校释》(下文简称《校释》)是国内首次全面对《玉篇》进行文献整理和注释的巨著,于《玉篇》系字书研究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然千虑一失,在所难免。兹谨提出书中的一处疏误,以供学者参考。《周易》:“失之豪(毫)厘,差以千里。”野王案:差,犹跌■也。(《原本<玉篇>残卷》,中华书局,2004年,页315)《周易》:“失之毫厘,差以千里。”野王案:差,犹跌斥也。(《玉篇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页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