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首先就体现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引领和主导。在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方略下,“党领导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与法治关系的最集中体现,是破除“党大还是法大”伪命题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路径。党领导立法,既要符合现代政党政治与立法关系互动的法治原理,又有其独特的政治意涵、确立方式、组织机制和实现形式,还要面临党与国家立法机关、党领导立法与人大主导立法、党领导国家立法与党领导党内立规等诸多关系的处理。
-
单位国家行政学院; 中共中央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