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域外国家为实施《马拉喀什条约》之立法情况,对我国最新修正《著作权法》向阅读障碍者提供无障碍格式作品之合理使用制度提出相关建议。立法者应当在未来修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时,对该项合理使用的受益人、作品类型、授权主体、商业不可获得性前提、跨境交易与限制的著作权权能范围等各方面做进一步限制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