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开发区是各地开发建设、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的主战场,是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丽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本着"提升开发区治理效能人大不能缺位"的理念,从2014年起,把丽水经济开发区列为市本级财经监督重点,摸着石子过河、不断探索实践,拓展监督领域、丰富监督方式,"三箭齐发"弥补监督空白,形成了以财政监督为重点、产业监督为关键、制度监督为基础的开发区人大监督新模式,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级行政区域内得到全面实施。经过6年持续加码,从最初的调研关注到常委会审议、人代会审查,逐步形成对丽水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全面审查和全过程监督,推动开发区管理体制得到完善,绿色经济得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