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测谎技术经过多年发展,从原始朴素状态进步到当前相当高层次的水平,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一直没有纳入法律规制。国内外对测谎程序的启动、测谎技术的运用、测谎结论的生成等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这些问题也是司法实务界的强烈吁求,因此本文从分析测谎结论本身入手,进一步研究相关历史沿革以及测谎结论在证据学中的分类地位,从而得出相关制度性建设意见,为测谎结论早日被引入刑诉证据体系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