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GB/T38327-2019《健康信息学中医药数据集分类》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的适用性进行评价,从用户角度探索对本标准进行评价的方法。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调查法、对比验证法等,选取6名测试人员对120个中医药数据集进行分类验证,与本标准制订人员进行一致性对比分析。结果测试人员与本标准制订人员分类平均一致率为:"创建者类型"分类代码为79.72%,"数据来源类型"分类代码为71.67%,"主题类型"分类代码为58.61%。经分析,发现可多重分类的数据集、综合性主题数据集等是造成分类不一致的关键因素。结论本标准所采用的适用性评价方法可作为分类编码类标准研制过程中的分类优化方法;本标准测试验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作为实施过程中制定有针对性推广应用策略的依据,从而更有效地引导和方便用户应用本标准实现数据集分类著录、快捷检索,最终达到本标准有效执行之目的。